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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四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司法温情“守护伞”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法官,我愿意撤诉,不争了。”原告陈某开口打破了沉默,提出撤诉。

  被告张某闻言,眉间的焦虑不安也随之褪去,调解室内紧张的氛围得到纾解,法官和调解员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

  这是肇庆四会法院家事审判法官申家文受理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的调解现场。

  陈某和张某原是一对90后夫妻,2018年双方因琐事协议离婚,婚生儿子小杰(化名)归母亲张某携带抚养。而今陈某却把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小杰的抚养权。

  原来,张某离婚后从事渔业养殖业,单身母亲带着儿子吃住均在鱼塘。而小杰的奶奶今年得知孙子在6岁时曾不慎跌入鱼塘。出于对孙子的疼爱,且觉得自己有能力照顾孙子,她希望原告陈某起诉争取抚养权。

  首次开庭,不仅双方在庭上剑拔弩张,旁听席的老人也互不相让,互相指责对方没有能力照顾好孩子。休庭时,申法官特意在调解室内与小杰单独进行聊天,在面对面交流谈话后,小杰也渐渐打开内心讲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法官阿姨,这封信是我写给你的,但我有好多字不会写,你能看懂吗?爸爸很少来看我,我想跟妈妈一起。妈妈她很关心我,之前掉下水是我不小心,不过现在我学会游泳了。”9岁的孩子把一封信递给申法官,信上字迹稚嫩,但却书写得很工整。

  在信中,小杰表达了想要跟着母亲张某一起生活的意愿。

  不同于一般的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不仅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利益,更事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在了解了小杰的日常生活后,申法官并未急于下判决,而是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以期修复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力求给予小杰最大的关爱与保护。

  为了能让双方缓和对立情绪,更理性地沟通,申法官先与陈某、张某唠起了家常,各自谈谈自己可以给予小杰怎样的关爱与陪伴。在沟通中,双方各自反思了离婚后对孩子的教育、关爱缺位问题,对话气氛也逐渐从紧张对峙,变得平和许多。申法官将小杰的意愿转达给两人,在得知孩子真正的想法以后,双方陷入了一阵沉默。

  “可我担心孩子总是和他妈妈生活在一起,久而久之就会和我还有爷爷奶奶疏远了。”陈某还想再争取一下。

  “我理解您和老人家的顾虑。您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完全受到法律保护。对于小杰来说,比起跟谁一起生活,还是健康和睦的家庭关系更有利于他的成长。”申法官对陈某说。

  “小杰妈妈,虽然夫妻情分不再,但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家长们的共同守护。如果小杰最后还是跟你一起生活,你要保证父亲可以探望孩子。今后也要改善以往的教育方式,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和陪伴。”张某听罢也肯定地点了点头。

  在申法官及时的引导下,陈某和老人打消了顾虑,提出了开头的撤诉申请。双方均承诺会给予小杰更多的关爱与陪伴,确保小杰能在双方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希望你们能认真阅读你们各自手头上的《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共同呵护孩子的成长。”案后,申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的同时,一并发出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敦促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特殊情感需求。

  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意见》,规范细化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发现当事人未能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承担监护职责,四会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依托“玉法润心 守护成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协同妇联工作人员上门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并及时评估教育指导效果,确保《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落实到位,孩子能在和谐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成员上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今年以来,四会法院已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228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4件,随案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68份,联合开展家庭教育个案靶向指导6场。

  今后,四会法院将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回访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不断引导全社会关注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撑起一把温情“守护伞”。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1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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