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中农时代-FZ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中农时代-FZ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法院 > 贵溪法院:自诩态度好?执行法官:请拿出实际行动!

贵溪法院:自诩态度好?执行法官:请拿出实际行动!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我态度一直很好呀!”“那你有没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请拿出你的实际行动!”面对执行法官的反问,被执行人卢某瞬间沉默。12月19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卢某向张某借款后拒还,张某为追回借款起诉卢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卢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卢某的银行账户,并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劝导,阐明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期间,卢某每次均按传唤到庭,但谈及履行事宜时,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始终未向申请执行人兑付分文。

  为尽快解决该案,执行团队于19日再次传唤卢某,面对执行法官的教育警告,卢某竟然自诩自己一直配合执行、态度良好。面对卢某此种表态,执行法官立即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告知其应以实际行动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应法律惩罚。经进一步阐释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卢某当天先行兑付部分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提醒

  作为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尊法守法,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用实际行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论以何种方式逃避执行,最终都将难逃法惩、自食其果。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226/20241226617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FZ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