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问,被告人张某故意隐瞒已婚真相,虚构重庆隆福佳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身份,谎称其公司注册资金10个亿,在江北有五星级酒店、在成都、云南等地均开有分公司,其还在成都开有物业公司,还有两辆豪车等虚假事实包装自己,采用与被害人林某虚假谈恋爱、办结婚酒、拟购买别墅、汽车等手段,骗取林某及其亲属的信任,分别以谈恋爱、调动工作、购买原始股、投资物业公司等名义,骗取林柯及其亲属钱财89.5万余元,据为已有。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并判令被告人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民众,对于初步接触的恋爱对象也要擦亮眼睛,在未完全搞清楚对方身份之前,切莫随意相信对方的涉及索要钱财的各种套路,要捂紧钱袋子,谨防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